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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與小紘合照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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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封十一年前的信,用附中信紙寫的)

  回想在中正時的大學生活,自己從大二開始一直持續到研一,曾經從不間斷地參與大學博覽會的相關工作。對我而言,這可以說得上是除了系籃之外,最重要的課外活動了。從升大二時的暑假,跟著綜合業務組的顧姐到會場打工,到最後居然與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,組成了「中正大學親善大使團」。這真是最初的我所始料未及的。除此之外,參與大學博覽會工作所帶給我更大的驚喜,無非是後來與我相認的學弟妹們。

  自從大三開始,我在系上或是學校裡,就偶而會遇到學弟妹告訴我說:「學長!你還記得我嗎?我在大學博覽會和你說過話呢!」對此,我也只能懷著滿心歉意,苦笑地說:「我怎麼可能記得呢!博覽會的兩三天裡,我真是不知道和多少人說過話啊!」在系上的學弟妹中,育如、德威等等,都曾經來和我相認。離開中正倏忽已有七年。令人覺得不可思議的是,這樣的事情居然在最近發生了。

  小綋最近用依媚兒和我聯絡,他是我在十一年前的大學博覽會中所遇到的高二學生。據他說,那天我和他幾乎說了一個下午的話。(天啊!我的「績效」也太差了!一個下午只拉到一個客人!)更可怕的是,我們之後居然還通過一次信!!而且,小綋還保留著那封信!!小綋說,雖然大學時期錯身而過,但之後很幸運地在中正就讀法律研究所。而之所以會想和我聯絡,是在寫碩論的時候,在中正的圖書館裡,看到身旁的同學正在翻著我的書!!

  我們約在一月初的一個星期六下午見面。說也奇怪,我對小綋似乎真有著一股莫名的熟悉感。兩人只是十一年前的短暫交會,那淡薄的情誼理應早就隨著大學入學制度的數度變遷而煙銷雲散。但兩人在多年後重逢,卻與初次見面時一般,話匣子一開就停不下來。小綋目前是成大法律所的博一新生,專注於更生人權益的研究。我對此問題也有一些關心,也曾看過公視節目討論這個話題。於是,小綋成了我請益的對象。雖然僅有一個小時的交談,但透過小綋的現身說法,讓我更深刻地意識到更生人權益的重要,以及更生人與被害人之間永遠難解的習題。

  雖然很不想面對,但該來的總是要來。我請小綋帶來那封十一年前的信。雖然實在「目不忍睹」,但我還真是滿臉通紅地把它讀完。不論是在思想、行文、乃至於字跡與書信格式,十一年前的自己真是幼稚又可笑。最後,我只把照片帶走,信還是還給了小綋。事後想想,十一年後的自己實在沒什麼改變。我現在仍舊喜歡用任何繡有母校名稱的東西,不只是信封、信紙。而我現在思考問題的方式,與那封給小綋信中說話的我,也一點也沒有改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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