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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不知從幾年前開始,我常留意身旁友人求婚/被求婚的消息。總想在那些浪漫又充滿驚奇的故事中尋找靈感,略加巧思與創意後,成為自己的求婚方式。舉凡包下電影院、環島拍片、租下廣告看版、在臺北市政府外牆投影等等,都讓人為男方的誠意與「財力」驚嘆不已。

  很慚愧的是,我後來什麼特別的橋段也沒有。原本想回到初識所在(成大圖書館)求婚的戲碼,也因為鑽戒配送不允許的情況下,忍痛取消。最後,只選擇在我們時常慢跑、散步的捷運圓山站旁花博園區,在登上陸橋俯視園內景色時,拿出預先準備好的林曉同鑽戒,高跪求婚。

  在與MT逛過幾回鑽戒後,深深被林曉同鑽戒的「故事感」所吸引。所謂的「故事感」,即是林曉同的每個作品,在造型上都極具獨創巧思。此外,更重要的是,每個造型都有其相呼應的浪漫故事。經過這動人的敘事過程,眼前的戒指,就不再只是閃閃發亮的石頭與貴金屬,而是一則故事立體的呈現。這時,鑽石成了淚滴、天邊流星、翩翩起舞的女郎,或是捧在手心上的真心。

  幾經等待後,MT總算拿到生命中第一枚鑽戒。我們應店員要求,在店內留下一張拍立得照片,並簽字留念。昔日曹植憑藉八斗之才,尚且需「七步」方能成詩。而今日胸無點墨的我,卻只有MT簽名三個字的時間。無奈只留下「永結同心。同甘共苦。林曉同。」權為店內作宣傳吧。

  常聽人家說:「婚姻是愛情的墳墓。」若果真如此,那麼這篇的短文,就是記載墓主生平事蹟的墓誌銘;而銘記永恆的鑽戒,想必是那刻著我們姓名的墓碑了。若婚姻將把甜美如蜜的愛戀生活,帶進平淡如水的日常瑣事,而讓人有如困於尺寸棺槨,那我也只願為你殉葬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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