臧僖伯諫觀魚  
左 傳 隱公五年   
  春,公將如棠觀魚者。臧僖伯諫曰:「凡物不足以講大事,其材不足以備器用,則君不
舉焉。君將納民於軌、物者也,故講事以度軌量謂之軌;取材以章物采謂之物。不軌不物,
謂之亂政。亂政亟行,所以敗也。故春蒐、夏苗、秋獮、冬狩,皆於農隙以講事也。三年而
治兵。入而振旅,歸而飲至,以數軍實、昭文章、明貴賤、辨等列、順少長、習威儀也。鳥
獸之肉,不登於俎;皮革齒牙、骨角毛羽,不登於器,則公不射,古之制也。若夫山林川澤
之實,器用之資,皁隸之事,官司之守,非君所及也。」
  公曰:「吾將略地焉。」遂往。陳魚而觀之,僖伯稱疾不從。
  書曰:「公矢魚于棠。」非禮也,且言遠地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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